各会员单位:
《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自律公约》已于2018年5月24日经河南省城市规划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,现予公布执行。
协会秘书处
2018年5月28日
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自律公约
(2018年5月)
为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从业行为,营造良好市场环境,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和服务质量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制定公约如下:
一、依法、科学编制规划,不向委托方提供有悖于法律法规、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划技术服务。
二、倡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,坚持公共利益优先,贯彻党的政策方针,担当服务政府、服务社会的责任。
三、积极创新规划理念和编制方法,加强规划研究和新技术应用,树立积极进取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尊重城市发展规律,努力提高规划编制和服务水平。
四、互相尊重正当权益和相关利益,公平公正合理竞争,协作共赢,共同维护良性的市场环境。
五、反对通过恶意压价、抬价、诽谤、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承接规划业务或谋取市场地位。
六、反对一切形式的行贿或收受贿赂。
七、禁止泄露国家机密;反对非法利用和侵占他人的规划研究成果,保护合法的知识产权。
八、会员单位间产生争议、矛盾和纠纷,应加强沟通,协商解决,必要时由协会协调处理。
九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遵守协会章程,自觉接受政府部门、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